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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2007年4月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“城居医保”)试点,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将大学生纳入城居医保中,至此城居医保制度解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(以下简称“职工医保”)与新型农村合作医保制度难以满足全民医保的问题,大大提升了医疗保障体系的可及性和公平性.这一举措对大学生群体来说,具有重要意义[1],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相关配套方案还不完善,在政策的组织、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[2].为了解其具体情况,本文分别选择华东地区南京市、东北地区长春市、华中地区武汉市、华南地区广州市以及西北地区西安市.通过对5市在参保范围、筹资机制、保障范围、续保管理、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、参保年限挂钩机制及最高支付限额等6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,分析其各自特点,探讨制度设计中的不足,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,为我国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“大学生居保”)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提供参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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